基于需方業務需求提供信息系統設計服務、集成實施服務,以及為需方軟硬件系統及業務正常運行提供支持服務。根據需方的需求提供租用軟件應用系統、業務支撐平臺、信息系統基礎設施等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服務,并對信息技術服務進行管理。